宜宾市叙州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考试招聘农村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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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将劝导与执法工作深入融合,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农村路面两三轮车显性违法行为,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双龙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农村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户籍地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员登记表。(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协管工作的身心疾病。(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社会影响较差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3)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2)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从事交通协管工作情形的。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互动双龙微信公众号上公告。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18:00截止;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双龙镇人民政府二楼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1.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领取并填写《宜宾市叙州区农村交通协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2.对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项目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1)笔试科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在双龙镇范围内统筹安排。(1)按照笔试成绩排名1:3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2)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2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具体地点在双龙镇范围内统筹安排。笔试、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在互动双龙微信公众号公布。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分先后顺序,一并进行。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2.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互动双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双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聘用待遇一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起不再有试用期。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农村交通协管员不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乡镇(街道)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农村交通协管员福利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参照类似临聘人员标准购买社保和公积金。本次招聘严格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63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