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一名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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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察工作需求,经研究,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工作地点:永安市人民检察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基本条件

①性别:男;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④身体健康、机警敏捷、反应灵活;

⑤岗位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⑦有一定驾驶经验,具有C1以上驾驶证;

⑧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③有不良贷款行为或欠款未结执行案件、失信人员;

④现有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fjyongan.jcy.gov.cn/)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下载填写报名表后,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永安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永安市新安路1299号709室)。


(2)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截图:①身份证;②学历及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③户口簿本人页与户主页;④相关专业等级证书;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300KB以上);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⑦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时间:自永安市检察院官微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工作日时间)。


3、咨询电话:0598-8061663,吴女士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对符合条件应聘者进行测试

1.考试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2.考试方式:体能测试、面试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政治部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指定医院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报销(试用期间辞职不予报销)。

2.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政治部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所在地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作出试用决定。


(六)聘用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试用期为2个月。若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立即解除合同。



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33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工会会员待遇),每满一年经考核,月增加100元,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来源:永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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